尊敬的電信用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文件規定,我公司將于1月30日在全省范圍內完成增值稅發票開票系統升級工作,升級后的發票票樣將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文件規定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并打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票系統升級后,用戶在營業廳繳費或辦理各項業務后,生成的電子發票版式文件發票項目將會顯示商品及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包含在由國家稅務總局編寫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表》內,我公司無權進行修改和變更。用戶如果對于商品編碼升級有任何疑問,可以通過撥打國家稅總局服務熱線12366咨詢或撥打中國電信客服10000號咨詢。
二、我公司只針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電子發票)進行票樣變更,為用戶提供的繳費憑證內容不變。
三、我公司將于1月29日晚20點在全省范圍內開始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工作,請用戶不要在20點以后進行生成電子發票等相關操作。
四、本公告自下發日起執行。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
二O一八年一月